译文
那倚着门的白头老农,年年感慨着生活艰辛困苦却无法解脱。
他的桑树柘树都被砍伐殆尽,儿孙也被抽去当民丁,家中早已没了劳动力。
他把田地和房子都卖去缴税,甚至连鸡和小猪都卖光了,为了偿还拖欠的债务。
如何能等到丰收的好年景,早早缴纳杂税,免得那些蛮横的官吏来催促交租。
注释
皓首:白头,白发。谓年老。
桑柘:桑木与柘木。
民丁:旧指壮丁。
供役:服役。
鸡豚:鸡和猪。古时农家所养禽畜。
催租:国家催缴土地税。
于谦(1398年5月13日-1457年2月16日),字廷益,号节庵,官至少保,世称于少保。汉族,明朝浙江杭州钱塘县人。因参与平定汉王朱高煦谋反有功,得到明宣宗器重,担任明朝山西河南巡抚。明英宗时期,因得罪王振下狱,后释放,起为兵部侍郎。土木堡之变后英宗被俘,郕王朱祁钰监国,擢兵部尚书。于谦力排南迁之议,决策守京师,与诸大臣请郕王即位。瓦剌兵逼京师,督战,击退之。瓦剌太师也先挟英宗逼和,他以“社稷为重,君为轻”,不许。也先见无隙可乘,被迫释放英宗。朝廷因功加封于谦为“少保”,总督军务。天顺元年因“谋逆”罪被冤杀。谥曰忠肃。有《于忠肃集》。于谦与岳飞、张煌言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 420篇诗文 52条名句
自予初识贞甫,时贞甫年甚少,读书马鞍山浮屠之偏。及予娶王氏,与贞甫之妻为兄弟,时时过内家相从也。予尝入邓尉山中,贞甫来共居,日游虎山、西崦,上下诸山,观太湖七十二峰之胜。嘉靖二十年,予卜居安亭。安亭在吴淞江上,界昆山、嘉定之壤,沈氏世居于此。贞甫是以益亲善,以文字往来无虚日。以予之穷于世,贞甫独相信,虽一字之疑,必过予考订,而卒以予之言为然。
盖予屏居江海之滨,二十年间,死丧忧患,颠倒狼狈,世人之所嗤笑。贞甫了不以人之说而有动于心,以与之上下。至于一时富贵翕吓,众所观骇,而贞甫不予易也。嗟夫!士当不遇时,得人一言之善,不能忘于心,予何以得此于贞甫耶?此贞甫之没,不能不为之恸也!
贞甫为人伉厉?喜自修饰。介介自持,非其人,未尝假以词色。遇事,激昂僵仆无所避。尤好观古书,必之名山及浮图、老子之宫。所至扫地焚香,图书充几。闻人有书,多方求之,手自抄写,至数百卷,今世有科举速化之学,皆以通经学古为迂。贞甫独于书知好之如此,盖方进于古而未已也。不幸而病,病已数年,而为书益勤。予甚畏其志,而忧其力之不继,而竟以病死。悲夫!
初,予在安亭,无事每过其精庐,啜茗论文,或至竟日。及贞甫没,而予复往,又经兵燹之后,独徘徊无所之,益使人有荒江寂寞之叹矣。
贞甫讳果,字贞甫。娶王氏,无子,养女一人。有弟曰善继、善述。其卒以嘉靖三十四年七月日,年四十有二。即以是年某月日,葬于某原之先茔。可悲也已!铭曰:
天乎命乎不可知,其志之勤而止于斯!